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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汇算清缴新政盘点与涉税风险控制与补救培训

发布时间 2017-12-22 收藏 分享
价格 4800.00
品牌 中房商学院
区域 全国
来源 北京中房商学企业管理研究院

详情描述:

【广州】2017年度汇算清缴新政盘点与涉税风险控制与补救培训(1月18-19日)

 

房地产税务管理培训:2017年度汇算清缴新政盘点与涉税风险控制与补救培训


【课程序言】

 

进入增值税时代,房地产企业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与营业税时代相比都有了明细不同。另外,随着近年来《会计准则》的不断修订,新的会税差异不断产生。为了帮助大家准确、深刻的理解、把握会税新政,消除纳税风险,特开设此次培训班。该课程专门为适应营改增以后房地产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的需要而研发。

 

【讲师介绍】

 

刘老师:多年在税收一线从事税务稽查和审理工作,曾多次参与税务总局组织和布置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专项专案检查工作,总局房地产稽查库成员,房地产税收师资库成员,被业内人士誉为房地产税收管理专家。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建安企业老板、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与经理及主管、税务会计以及税务咨询公司财会办税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一、2017年税局征管改革带来变化

 

1、增值税发票开具稽核比对系统升级带来的巨大威力;

 

2、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国地税及各省涉税信息实现全面联网;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财源建设平台数据的信息共享;

 

4、“爬虫软件”技术的应用,在股转并购重组领域作用巨大;

 

5、税局纳税风险提示的应对,怎样做到不被税局关注;

 

6、国地税合作下的联合稽查,怎样才能化解;

 

7、税局大数据稽查、大区域稽查的应用与风险防控;

 

8、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用意与个人收入财产信息系统在税务中的应用;

 

9、大企业风险评估局的设立,加强对千户集团、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

 

10、办税实名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办税人风险,增大涉税违法成本。

 

二、营改增政策修补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1、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带来新的商业模式转变;

 

(财税〔2016〕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2、金融业营改增资管产品政策解析;

 

(财税〔2016〕140号、财税〔2017〕2号、财税〔2017〕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

 

3、兼并税率及普通发票的抵扣政策;

 

(财税〔2017〕3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税总发〔2017〕99号,财税〔2017〕58号被誉为建筑企业的救命稻草,几个文件的作用有多大?

 

5、营改增四大行业2017年新政解析与风险防范;

 

6、营改增后上游具有增值税纳税义务,下游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的适用变化。

 

7、买一赠一、视同销售,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差异与适用。

 

三、企业所得税新政解读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2、从41张到37张,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再生变化;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五项原则解析;

 

4、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情形的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5、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关乎税前扣除问题;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政策解析;

 

7、商业健康保险,老龄化社会的医疗问题,税收文件先行;

 

8、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解析;

 

9、119、97、40三文对比,且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变与不变;

 

10、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11、创业投资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解析;

 

12、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四个高新优惠口径的明确。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自查与涉税补救

 

1、违约金、赔偿金收入的税务协调与处理

 

2、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收入一次性确认问题

 

3、财政性资金、政策性搬迁的相关税务处理政策解析

 

4、股权转让、股东分得股息和红利的税务处理

 

5、关联方之间、非关联方之间互相占用资金是否计算利息收入

 

6、企业在2017年度因销售折让将2016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红字冲减,是否需要调整2016年收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本费用自查与涉税补救

 

1、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怎样控制临时用工工资风险。

 

2、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的成本如何核算?

 

3、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4、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成本费用应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5、筹建期内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6、年度支付的房租,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7、员工私人车辆无偿给公司使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吗?

 

8、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扣除?

 

六、其他财税政策

 

1、财税[2017]18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2、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对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政策口径分析。

 

3、财行便函[2017]14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缓计入契税计税的重要通知;


【课程说明】

 [组织机构]:中房商学院

 [时间地点]:2018年1月18-19日  广州(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480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齐老师 18810861546  010-51146322    QQ:1225092981

 [官方网站]:http://www.zhongfan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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