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1.00元 |
|---|---|
| 品牌 | 基金管理公司 |
| 区域 | 全国 |
| 来源 | 北京唯永佳科技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李先生 I3O-III6-8988》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执照转让 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转让 ------------------------------------- 基金投资现在是很火热的理财投资项目,很多投资者甚至想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来获取更大的利益,那么问题就来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 -现有北京、深圳、青岛、天津 优质资源转让: -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转让 -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6年 -转让优势:公司成立时间段,没有任何经营历史,公司名称高端大气 ----- ----- ----- -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5年 -转让优势:公司成立时间长,可以有很大的包装空间,非常适合您用来经营项目。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执照转让
| 联系人 |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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