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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易企创业小编给您具体讲一下流程以及所需的资料。 企业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母公司成立一年以上,或者距离上一次变更名称一年以上。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掌握控股地位(一般持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文化类企业集团可以放宽上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个(含)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即可申请企业集团登记。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立集团,条件可以放宽: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即可申请企业集团登记。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流程: 步 名称预先核准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人签章处加盖母子公司全部公章) 2、《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委托人签章处加盖母公司公章) 3、子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4、母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核名时间:两周至一个月 第二步 集团设立登记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2、《指定(委托)书》(【指定人签章处】可加盖母公司公章或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名称核准通知书》 4、母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母公司股东决议(母公司为股份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如果母公司不是市局企业,需先从分局做迁入到市局(7个工作日),再做集团设立。
| 联系人 | 王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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