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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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来源 | 百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它是合营企业的高权力机构,中外各方均可担任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长聘请,也可由董事长兼任,负责组织领导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合营企业有权制定生产经营计划,享有物资采购自主权,企业产品可出口,属于申国急需的或中国需要进口的,可在国内市场销售为主。合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原则是:首先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扣除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可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 联系人 | 孙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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