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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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 | 全国 |
| 来源 | 中企国邦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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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173-2694-0256--全国各地 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173-2694-0256--承接业务 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微信同号咨询--私募保壳 - - 坚持难,但成果也大。 坚持难,但成果也大。 坚持难,但成果也大。 想的多做的少,是失败的兄弟。 1目前一些地区对投资类企业的工商注册及经营范围、名称等变更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但客观上又无法完成工商信息变更的,如何处理?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的整改工作需要事先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考虑到近期各地相关工商注册政策处于调整期,为不影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需提交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协会相关自律要求,同时确出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的,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不开展与本机构所从事的具体私募基金业务类型无关的其他业务,并承诺待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可正常办理后,将及时完成经营范围和名称变更,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及时更新变更后的工商信息。上述承诺情况应如实告知相关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有私募基金产品的,应如实告知其投资者。 - - 2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是否影响登记备案? 答:申请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但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则需做好相关事实性陈述,说明管理人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 - - 3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有哪些? 答: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 - 4法律意见书 1、同时进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更的,能否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 答:若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变更事项相互关联的,可以出具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但法律意见书中应说明相互关联的情况,并分别就提请变更的各类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173-2694-0256--全国各地 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173-2694-0256--承接业务 基金备案必知问题干货解答--张思思-微信同号咨询--私募保壳
| 联系人 | 张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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