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 | 面议 |
|---|---|
| 品牌 | 优惠政策 |
| 区域 | 全国 |
| 来源 | 中国投资网天津投资网 |
详情描述:
为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引资质量,便于投资企业和招商人员了解和掌握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相关优惠政策,天津投资网对天津市武清区招商局下发的现有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摘要整理,招商优惠政策包括支持建立创新创业平台、科技创新、工业技术改造、人才引进与奖励、企业融资、企业上市与挂牌、企业品牌建设和做大做强、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共11 方面58 条。 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支持创业优惠政策 1.加强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优惠政策。以科技项目的方式,对提出资助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无偿支持,支持额度为10-60 万元。(摘自《武科企办发〔2010〕1 号》) 2.对在武清开发区注册创办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及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并为武清开发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支持且服务高效的,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高不超过10 万元。(摘自《武科企办发〔2010〕1 号》) 3.新创小微企业5 年期内,按企业缴纳税收武清开发区留成部分50%的比例给予奖励扶持的优惠政策。(摘自《武清区财政局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武财字〔2014〕33 号) 4.个体工商户转化升级为企业,转化企业5 年期内,按企业新增税收区留成部分全部比例给予奖励扶持的优惠政策。(摘自《武清区财政局关于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武财字〔2014〕33 号) 二、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支持建立创新创业平台优惠政策 5.对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及共建研发转化基地、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境外研发机构等,给予平均200 万元奖励的优惠政策。(摘自津武党发〔2015〕27 号,详见附件1) 6.加强对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优惠政策。对武清区各镇街、各园区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加速器建设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100-400 万元资金奖励。(摘自武科企办发〔2010〕1 号) 7.利用各园区、镇街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设立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对符合天津武清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入驻企业给予为期两年的租金减半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投资创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经认定后给予资金奖励。(摘自《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清政〔2014〕8 号) 三、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支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8.对首次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别给予15-25 万元税收优惠。(摘自津武党发〔2015〕27 号,详见附件2) 9.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子公司,注册一年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1 年过渡期,该企业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对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摘自武清政办〔2015〕19 号) 10.对以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励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100 万元、70 万元、50 万元资金奖励;对以完成单位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奖励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60 万元、40万元、20 万元资金奖励;对登记市级科技成果的企业给予每项5000 元资金奖励,同一企业当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 万元。(摘自武清政办〔2015〕19 号) 11.对列为天津武清开发区区级专利试点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目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 万元资金奖励。(摘自武科企办发〔2013〕2 号) 12.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资助资金优惠政策。对正常申请并经专家审定后的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项3000 元资金奖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给予每项1500 元资金奖励,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每家企业年资助总额高不超过5万元。(摘自武科企办发〔2010〕1 号) 热线电话:4006-303 686
| 联系人 | 侯成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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